頻率偏差是指電力系統在正常運行條件下,系統頻率的實際值與標稱值之差。
頻率偏差表達式為:頻率偏差=實際頻率-標稱頻率(我國系統標稱頻率為50HZ,國外有60HZ的);
我國規定50Hz正弦波為系統的標準頻率,正常頻率標準為50Hz±0.2Hz,系統容量較小時,可放寬到50Hz±0.5Hz。標準GB/T 15945-1995《電力系統頻率允許偏差》中并沒有說明系統容量大小的界線,全國供用電規則中規定了供電局供電頻率的允許偏差:電網容量在3000MW及以上者為0.2Hz,電網容量在3000MW以下者為0.5Hz。實際運行中,我國各跨省電力系統頻率的允許偏差都保持在+0.1~-0.1Hz的范圍內。